索引号 | 01441862/2024-30391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4-10-16 |
文号 | 泰国资〔2024〕30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国资委
- 发布日期:2024-10-16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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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企业: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近年来,市属企业认真落实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资金集中度和管理效率不断提升,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从出资人审计和日常财务监督中发现,有的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为提高市属企业资金运营效率,防范财务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司库体系建设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司库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司库体系是企业集团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以资金集中和信息集中为重点,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控资金风险为目标,以服务战略、支撑业务、创造价值为导向,对企业资金等金融资源进行实时监控和统筹调度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推行司库体系建设,是市属企业财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是促进财务管理数字化转型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防范财务风险的必然选择。各市属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行司库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研究探索适应本企业发展的司库管理体系,推动建设一流财务管理体系,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准确把握司库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市属企业建立以资金集中和信息集中为重点、对企业资金等金融资源进行实时监控和统筹调度的司库管理体系,建成穿透可视、安全可靠的司库信息系统,对所有权属企业银行账户全面可视、资金流动全面可溯、归集资金全面可控,实现对资金等金融资源“看得见、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
(二)工作原则
司库体系建设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效益性原则。把资金等金融资源作为运营要素,通过专业化管理实现价值提升。二是安全性原则。通过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建立健全司库管理的内控机制,持续提升司库信息安全水平。三是合规性原则。尊重子企业独立法人地位,确保司库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四是协同性原则。注重科学统筹各方要素,既保证高起点起步,又避免重复建设,提升司库体系建设效率。五是智慧性原则。注重信息技术创新与管理模式创新的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司库管理的赋能作用。
(三)主要任务
1.做好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司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发。推进司库体系建设,加快与业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贯彻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要求,确保系统功能强大、运行可靠、安全可控,切实解决资金管理痛点,实现资金业务处理和资金业务数据的集中化、自动化、规范化,促进资金管理数字化转型。
2.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强化资金风险防控。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内控流程,建立资金风险防控体系,借助司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金全范围、全流程的监督与控制,做好风险预警,全面防范各类资金风险。严格银行账户管理,将子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纳入集团统一管控,实施线上分级审批和系统台账管理。明确银行账户开立标准和合作银行准入名单,优先选择信誉良好、风险防控措施完善、资本金充足的银行开户。严格控制银行账户数量,定期开展低效、无效银行账户清理,已无明确用途的“僵尸户”应在三个月内及时销户。通过银行账户银企直联功能自动实时监控银行账户余额、交易明细和资金流向,及时掌握资金状况和异常变化,对暂未实现银企直联的账户,报集团备案后利用其他方式实现对资金的动态监控。将银行预留印鉴分开保管,及时安全存放于保险柜。按月开展银企对账,已建立银企直联的企业要开展银企自动对账,由非出纳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异后要立即核实处理。全面管控银行账户,严禁设立“小金库”及出租、出借账户,杜绝资金体外循环。
3.加强对资金等金融资源管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市属企业集团层面建立可视化的资金管控平台,实现对企业集团及各级子企业银行账户可视化的动态监测。设立集团“资金池”,实现对各级子企业的资金归集,力争做到按日归集,有条件的企业做到逐笔归集,对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和监管账户的资金归集要符合有关监管要求。要发挥司库管理体系的金融资源整合能力,不断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高效配置金融资源,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对债务融资借款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有效控制带息负债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加强对供应商和客户债权债务等关键信息的统一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核高风险业务,审慎评估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三、深入落实司库体系使用的具体要求
(一)完善系统数据。各市属企业在银行开户、销户或变更时应当将相应数据录入司库系统,确保司库系统动态银企直联接入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市属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产生有息负债时,应当同步在司库系统中录入债务数据,并维护融资规模、融资品种、融资利率等基础数据信息。要进一步打通上下游数据壁垒,实现司库系统与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数据对接交换,让监管数据“用起来”“活起来”。
(二)深化系统使用。各市属企业涉及资金的财务处理及资金支付应当通过司库系统完成,定期根据司库系统汇总数据编制银行日报表及银行余额调节表;应当设置司库系统数据员等相关岗位,安排员工每日对司库系统内大额资金进出进行监测,及时核查转款用途不明、未附“三重一大”记录、向个人账户转账等存疑事项,并按照要求编报监测报告。
(三)防范支付风险。各市属企业要高度重视由于司库交易无纸化、瞬时性特点产生的网络安全风险、资金转移操作风险、潜在或有事项风险等问题。要对通过司库进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实行分级授权管理,U盾或电子密码器应视作财务印章管理,交易密码应定期更新,增强司库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要建立和完善司库操作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将业务处理可能引起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四)强化考核评价。加强对司库体系建设的评价和管理效果的考核,根据司库体系建设目标,对企业的司库系统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加大对银行账户可视率、可归集资金集中度、带息负债综合融资成本率等资金管理关键指标的考评力度,推动资金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四、全面做好司库体系的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属企业要把司库体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统筹协调所需各类资源。财务(融资)部门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直接抓、靠实抓,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着力抓好制度建设、流程设计、日常调度。财务部门应当与信息化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等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组织做好项目实施、运行维护和应用培训等工作。
(二)优化工作机制。各市属企业要做好司库体系建设规划、建设、运营各环节工作,确保司库体系建设有序推进、过程受控、目标可达。要建立考核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按照司库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步骤,抓住重点,倒排工期,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司库体系按时建成、高效运行。
(三)严格监督问责。各市属企业要健全完善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企业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资金内控有效性、信息系统安全性等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岗位工作职责等情形造成资金损失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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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