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日期:2026-01-26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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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gj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全面覆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关键环节,持续提升公开质效,为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精准深化,服务群众需求。聚焦政策落实和群众关切,优化公开内容体系,围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核心业务,系统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范围与标准。重点公开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行政处罚立案依据、年度预决算、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结果等重点领域信息,全面推行政策文件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四要素标准化标注。坚持文件发布与解读同步机制,实现政策性文件100%解读,积极运用图解、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提升解读实效,让政策通俗易懂,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化解合理诉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接受、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与责任主体。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衔接,针对复杂申请主动答疑释惑、引导诉求表达,提供针对性解答指导,推动合理诉求实质性解决。建立申请办理复核机制,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表述规范。全年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实细致,筑牢工作根基。健全信息源头管理机制,将信息公开融入业务办理全流程,在政策制定、业务推进中同步梳理公开事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修订完善保密审查、信息发布三审等制度,优化分级审核流程,重大事项实行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对拟公开信息逐一核查,坚决杜绝信息失实、泄密等问题。

(四)公开平台优化升级,拓宽传播渠道。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构建官网+新媒体+传统媒体+互动平台多维度公开矩阵。升级中心官网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设置与检索功能,同步完善泰州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泰州通APP公开模块,实现政策文件、业务流程等信息同源同步发布。深化与电视台、报社等传统媒体合作,开展专题报道30余次,扩大政策覆盖面。依托12345政风热线、市长信箱等互动渠道,实时回应群众咨询,全年政策解答满意率达98.5%;官网公开信息超1000条,微信公众号推送新媒体产品70余期,阅读量突破40万人次,实现政策传递零距离

(五)监督保障全面强化,压实工作责任。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岗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调整优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分中心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质效、群众满意度等维度量化评估指标,对落实不到位的环节督促整改,确保责任压实、工作落地。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规范,提升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中心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仍存在信息公开供给适配性与互动实效性欠缺、数字化协同与智能化水平不足、信息公开队伍薄弱等问题。

下一步,我中心将坚持统筹谋划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调整改进,全面提高公积金信息公开水平。一是构建适配性内容供给体系。力求政策与解读同步起草审核发布,建立通用 + 专项解读矩阵,对部分关键性政策,实施满 6 个月后进行二次解读,为特殊群体编制可视化办事指南,不断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二是打造智慧化公开服务矩阵。建立 网站 + 新媒体内容同源管理与 三审三校机制,打造政务服务标准化公开专区,持续推动渠道向重点场所延伸,联动线下宣传活动。三是建立规范化专业队伍。在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基础上,探索建立公开格式范本,强化对中心信息公开的培训,实施分层培训计划,明确专人负责,不断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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